瑞士博士申请条件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2023级学位博士学位 “应用”

行业动态2022-11-13 08:00佚名

南京大学2023届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本规定适用于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2023年招收的“地理学”、“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及以后通过“申请-评估制”申请入学的博士生。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还需提供硕士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质量评估证明。

2.申请人的毕业学校或专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海外著名大学或中国科学院直属机构,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二)本科、硕士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一流学科或评价结果为A类的学科。

(三)本科、硕士专业为国内外知名学科和学院学科建设急需的专业。

(四)不符合以上三项的学校或专业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际国内顶级或重要期刊(见目录)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3、申请人的学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硕士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前(2023年9月1日)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二)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的人员。

(三)持有外国(境外)学位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在境外(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我校不招收同等学术水平的学位和博士学位申请者,不招收两年制专业硕士毕业生。外国(海外)硕士生应在硕士阶段学习至少2年。

4. 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426

(2) CET-6≥426

(3) 雅思≥6.0

(4) 托福≥85

(5) 全国英语专业CET-4成绩≥60

(6) 全国英语专业八年级统一考试成绩≥60

(7)以第一作者在英文国际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八)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并取得教育部学位证书。

5、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科学研究的量化指标必须满足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要求()。录取通知书有效。

(2)已取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供上述材料,硕士应届毕业生最迟在参加综合考试前提供。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的各类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博士研究生在线申请表复印件(从网站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

2.学校或单位相关管理部门的质量评估证明原件(必须如实说明,无模板,加盖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必须复印在同一页)。

5、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研究生毕业证》复印件瑞士博士申请条件,提供原件)面试时)。在境外(境外)取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境外)学位证书》复印件。出国(境)外学习的考生须提供出境(境)高等院校的成绩单复印件。

7、科研成果(包括专利、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等)、获奖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

8. 两封应用学科或类似学科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第一页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放入由专家签字盖章的信封中分别。

9. 取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0、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所有必须签字盖章的申请材料必须规范、完整。

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申请要求。一旦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被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我院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评审。

三、考试方式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综合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具体方法如下:

瑞士博士申请条件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2023级学位博士学位 “应用”

1. 材料审查

(一)评审方式:我校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评审,重点评审书籍、硕士成绩单、推荐信、学术论文出版物、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已发表作品、等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

(2) 评审结果:通过或不通过。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综合考试。

2.专业综合笔试

(1) 考试形式:开卷。

(2)考试内容:地理学前沿题。

3. 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英语)能力测试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①面试增加英语口试;② 面试增加英语口试,笔试增加专业英语测试。专业英语笔试,不允许上网,但可以带字典。

4.综合面试

(一)每人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面试表: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报告,由地理与海洋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一个评估小组对他们一一进行评估。评估组将对每位申请者的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英语)能力等进行提问。

(3) PPT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教育和工作经历、研究工作、博士论文研究计划等,应总结自己现有的知识背景或研究成果。

五、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专业综合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单项不及格者(<60分)将不参加排名,不予录取。

4.申请和考试注册和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登录南京大学指定的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的要求瑞士博士申请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在申请前必须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当年博士招生简章和本系博士生“申请-评估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公告为准。

2. 将材料发送至研究和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情况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大学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江苏省南京市)仙林校区行政北楼研究生院911招生办公室;邮编:,电话:):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候选人,应提交加盖民族教育办公室(或高等教育办公室)公章的《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报名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

教育部其他特殊项目,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出具相关文件后通知研究生院。

3. 将材料发送到部门

报名及考核方式:考生应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及报名资料直接寄至南京大学地理与报名资料(以邮局邮戳为准)。海洋学院(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导师的回执、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将在导师对材料进行初审后转发给研究生秘书周老师。材料备注:博士评估。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申请材料的,将无法参加本系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4. 评估

考生通过材料审查后,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试,考试分为专业综合笔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网站上公布(届时将另行通知具体人员)。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网站公布的录取通知书。我院不再另行通知未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

5.入学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笔试、外语成绩、综合面试(分)中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以导师为单位,根据导师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职人员不超过10%)我校招生计划,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可招收1名定向就业博士生,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除外)。拟录取候选人如放弃,将在部门公布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前予以更换。具体规则如下:导师为单位,代课者按成绩从高到低。如果导师名下没有其他候选人,根据专业需要和学科发展,招生领导小组将讨论并确定替代名单。名单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替代成绩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3. 硕士-博士联合培养计划候选人的评估和录取,请参见我校硕士-博士联合培养计划招生管理办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成绩单优先于入学申请评估。

4.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生教师计划”等教育部特殊项目的申请者,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特殊项目申请条件和要求。教育部。相关特色专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5、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网上公布拟录取的候选人名单。经过体检、质量评估、档案调整等程序后,将向拟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交叉学科博士点”招生计划单独列出。对列入我校招生简章并与我校博士生导师共同招收的外国院系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按单项计划分配招生名额。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评估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最终录取人选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确保选拔公平、公开、公正。

七、信息披露与投诉机制

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综合考试的考生(包括拟录取的考生)的材料审查结果、综合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结果。

该部门接受申请人的查询和上诉。电话: , 邮箱: ,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八、其他事项

1、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奖学金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申请-评估制度”的规定执行。

2.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造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3、以上规定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存在冲突的,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4、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对本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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