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服务内容 我省出台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规定

行业动态2022-11-22 16:01佚名

我省出台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规定

“自费留学咨询会”暂停

多彩贵州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保障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省教育厅、省工商局、商务部印发《贵州省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服务机构必须获得认可

什么是自费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办法》规定留学中介服务内容,任何人为服务对象自费提供出国留学信息和法律咨询、办理出国留学申请、办理出国留学入境签证、进行出国前培训、举办讲座等。 、座谈会、留学介绍等都是自费出国游。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后,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方可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开展商业活动。未经资格认证,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

留学中介服务内容 我省出台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规定

发起人需要有100万的储备资金

中介机构在我省申请自费留学中介服务应具备哪些条件?一、在贵州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主要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及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自费留学情况出国政策留学中介服务内容,了解海外学校招生要求,能够提供出国留学指导;三、人员构成应包括具有外语、法律、会计和秘书专业资格;四、与境外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与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订有效意向书或合作协议;五、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应为具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六、主办机构应按约定在指定银行自费将不少于100万元的备付金存入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委托账户,备付金及其相关费用自理。利息归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所有。

中介服务业务不得转包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承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形式自费出国留学招生活动。

对于编造、提供虚假材料、为委托人发布虚假信息等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之一,省教育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其中介服务资格。

此外,省教育厅不受理境外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证。

同时,省教育厅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出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及时公布自费出国留学信息已获得或取消的中介服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和年度评审结果随时向社会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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