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留学回国人数的不断增加,如何保存个人档案越来越受到留学生的关注。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是隶属于市委组织部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其他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私自保管他人档案。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档案室申请留学档案。可登录中国留学网(),进入“留学档案”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将填妥的《档案人员登记表》打印在B5纸上,并携带护照、外教在读证明复印件您获得的国家的机构和签证应在留学生档案办公室办理。
一、留学生档案室服务对象
(一)政府派出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脱离原单位的其他原派出国留学人员;
(二)自费出国留学的大学生、研究生,已毕业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三)自费出国留学的高中生和高中毕业生;
(4) 自愿离职或离职自费出国留学的个人;(5)自费赴港澳地区学习的个人;
(六)变更出国留学身份探亲、访友、随读生、移民等人员;
(七)尚未确定在华工作单位的归国人员;
(八)虽已确定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籍,或需跨地区转移档案出国留学,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不能接收尚无档案的海归人员.
2.文件管理技巧
(一)在北京市高校在读,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博士后);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户籍迁出的本市集体户籍离职职工,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账户存入结算。
(二)留学(或港澳留学)前档案不存入留学生档案。回国后(或回国后),只要符合归国留学人员来华工作条件,即可进行人事档案转移。存放于留学生档案室。
(三)如申请人已出境,可委托他人办理备案手续(详见“中国留学网”“留学档案”栏目)。
3.如何在档案中记录留学经历
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如果您在境外(或港澳台)教育机构取得多项学历,但仅认证最高学历出国留学,其他未通过海外教育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如需备案机构认证的学历,需提供国外教育机构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成绩单原件及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来的。
4.回国如何办理转档手续
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或回国)后,确认接收单位并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就业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转档手续凭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业务交接函和存档证明。档案员已办妥工作派遣手续,但其所在单位不能受理其人事档案的,档案员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托留学生档案室继续管理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