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 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 什么是数据出境,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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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所称数据出境活动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数据处理者将境内运营中收集、产生的数据传输并存储至境外。 其次出国有什么条件,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可供境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访问或检索。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跨境数据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导出需求快速增长。 同时,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和保护水平存在差异,数据出境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凸显。
云南省网信办政策法规处三级科员沉吉:“《办法》明确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应当申报的四种情况。一是数据处理者提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信息。”重要数据出境;二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运营者、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三是自上一年1月1日起,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10万人或1万人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四是国家网信部门规定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况。
为规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活动,《办法》明确了数据出境的具体流程。 包括:预评估、申报评估、评估与再评估、终止退出。 在云南注册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国家网信办报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2年,自评估结果出具之日起计算。
云南省网信办政策法规处三级科员沉吉:“实践中,数据处理者在与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订前,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签署法律文件后申请评估,建议在法律文件中注明本文件必须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通过后生效,以避免因评估失败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数据出境不仅影响个人信息权益,还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申请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是一项细致、严谨的工作,数据处理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省级网信办提交申报。 省网信办负责材料接收、完整性检查等评估配合工作。 目前我省已有项目通过国家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云南省网信办网络数据与技术处一级科员牛伟松:“云南省开展数据出口安全评估相关工作,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方便快捷省网信办专门成立数据出境管理专班,形成流程化、规范化的审核机制。省网信办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供数据服务出国有什么条件,有退出需求的主体应当进行申报。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咨询。 咨询时,需明确告知来信单位的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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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出境合同规范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明确,符合安全评估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数据出境情况应当报告安全评估。 那么,超出该范围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遵循哪些规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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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适用范围之外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数据出境情况,国家网信办还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其中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与海外接收者签订个人信息合同。 标准出口合同中规定了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方式。
云南省网信办政策法规司三级科员沉吉:“通过签订格式合同,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它是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二是它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不满意。 100万人,三是自上一年1月1日起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超过10万人,四是自上年1月1日起向境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不超过1万人。前一年。 同时,《个人信息出境合同规范办法》明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之前,应当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此外,《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所附的标准合同范本订立标准合同。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以与境外接收者约定其他条款,但不得与标准合同相冲突。 标准合同生效后,即可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云南省网信办政策法规处三级科员沉吉:《个人信息转让标准合同办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须向所在地省级网信机构报告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送备案的材料包括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作出了基本规定。 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签订的合同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合法方式之一。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是落实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 目的是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便利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 据了解,《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记者:蜀山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