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落户办理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准备材料
1. 身份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 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3. 购房证明:申请人购买房屋的发票或购房合同;
4. 落户地址证明:申请人拟落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 就业证明:申请人就业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
6. 营业执照:申请人开办或参与经营的营业执照;
7. 税费缴纳证明:申请人近2年内在当地累计缴纳的税费缴纳证明;
8. 燃气、水电气费缴纳证明:申请人近2年内在当地累计缴纳的燃气、水电气费用缴纳证明;
9. 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租赁房屋的合同,房屋租赁期应与申请人落户期限相同;
10.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当地公安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 在网上预申请。申请人需前往当地公安局网站,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现场审核。申请人携带材料前往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材料真实、齐全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3.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缴纳户口迁移费用,具体金额由当地公安局规定。
4. 发放《户口迁移证》。审核通过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公安局将发放《户口迁移证》。
5. 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需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6.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缴纳不动产登记费用,具体金额由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
7. 领取《户口簿》。办理完不动产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可凭《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领取《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如有不实或漏填材料,将影响办理进度。
2. 申请人所申请的户口迁移期限应在3年内。超过3年的,需重新办理。
3. 申请人离乡、离土、离村期间,如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原户籍所在地户籍。
4. 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时,需遵守当地公安局规定,不得提交虚假材料,不得违反当地公安局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