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1日),司法部官方微信推送了一条有关法检的重要信息。信息量非常大。小编先摘录重要内容,然后分析同学们关心的盗版是否是可以参考的问题重点解读:
司法部两位微编辑邀请司法部考试司、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就2017年司法考试相关问题进行微访谈。面试内容包括明年考试重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等。
问:司法考试改革正式文件什么时候发布?
答:根据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司法部正在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号文。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规定了考试内容、方式、报名条件等,届时将向社会公布~
第二个问题:非全日制非法本科生明年可以参加考试吗?
答: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2015年两办的重要内容《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意见》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要考虑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情,按照老规定妥善处理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 《意见》 中建立的流行方法原则。
第三个问题:改革后放宽分数线的政策还会执行吗?
答:根据中央有关安排,我们将继续与有关法律专业就业部门协商,在边远、边远、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区别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政策。降低考试门槛,解决这些领域法律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问题。
四问:2018年高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法考吗?
答:目前我们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如果有相关政策,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问:明年的考试重点是什么?
答: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根据两局的意见,将加强对律师职业岗位、道德、技能的考核。考试将以案例题为主,案例题占分的比例将大大提高。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题型将与司法考试的题型相同。相比之下,肯定会有相应的变化。
六问:如何准备考试
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国家统一法律专业核心教材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修范围。以教育部确定的核心教材为基础,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准备的基础。祝愿考生们在明年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以上选取的6道题均与2018年法考内容相关。本文将重点讨论第二个问题。同学们还应该注意其他问题。审查方向很关键。
第二个问题有4个要点。同学们可以跟随小编一一解锁隐藏信息:
1、法务院此前推送过《意见》。本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20日发布(以下简称《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该文件推送后,一些学生因在中办、国务院网站上找不到该文件,认为该文件不实、不实。今天,每个人都知道这不是玩笑,司法部的答复也证实了这一点。
2、“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这句话说得很清楚。必须执行《意见》的规定。
那么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规定是什么:
” 2.法律职业范围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专业人员的范围:
法律专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职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学教育研究的专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以及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立法人员、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事法律、法规起草工作的法制教育、研究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操守;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其他相应学位并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也就是说,2018年法考必须坚决落实上述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人可能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解释如下:
全日制+法学本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非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
非全日制+非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什么样的工作才算法律工作,还需要等司法部明确具体内容。
看到这些关于报名条件的解读,2017年没有通过考试的非法本科生是不是很伤心呢?请先悲伤一下,请看下面重点分析。
3、“另一方面,要考虑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情,遵循《意见》确定的老办法原则。”这句话很有意义。《意见》规定:“坚持积极主动、谨慎行事,对老人实行老办法,对新人实行新办法。新聘法律专业岗位只进行考试和岗前培训,促进新老人员正确衔接”系统”。
老人用旧方法,新人用新方法。我们认为,这句话可能意味着政策实施前符合参加司法考试条件的学生将继续参照原条件,而政策实施后已经毕业或取得证书的学生则需要参照原条件到新政策。
4、时间问题。司法考试制度名称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我们分析认为,新的法律考试规定也将实施在同一天。
因此,综合分析认为,2018年法学考试,符合2017年非法学非全日制本科参考条件的学生可继续按旧办法报考。
特别提示:以上内容由法律之家编辑根据司法部及《意见》的答复解读。解读的内容只是预测分析。如果说与新政有什么不同或冲突,则以新政为主。
至于即将发布的《意见》,法务之家将第一时间推送给全体同学,请大家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