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附件《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评分办法》明确,上海各科研院所、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本市学生申请基本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来上海就业。这意味着,今年上海高校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上述附件规定,上海各科研院所、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本市学生申请就业户籍规定》基本条件的,可落户在上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硕士应届毕业生,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规定》基本条件的,可落户非上海籍人士当年在上海申请就业的。
用人单位是非本市毕业生来沪就业的主要申请人。根据办法,在本市注册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信誉, 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含)的企业,直接招收非本市来源的毕业生的,可为其聘用人员办理上海户籍。
转载自:新华社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