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原稿
近日,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号文(以下简称《规定》号文),明确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这意味着中国学生有望真正“出国留学”。人民网“强观察”栏目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号文件提出,允许理工农医等境外高水平大学和职业院校独立办学。在海南自贸港建设国际学校。 2021年6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条例规定,境外高水平大学和职业学校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学校。 2022年12月,海南省与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举行签约仪式,我国首个独立的海外大学项目开工建设。
“这次我们推动教育更加广泛、更广、更深、更主动、更灵活的对外开放,也为海南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多机会。”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海南省的高等教育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都比较匮乏。一个机构如果在这样一个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办学,就会有更广阔的市场。可以看作是双向的冲刺。
据了解,《规定》适用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学校实施理工农医专业教育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园(以下简称“校园”)的办学活动。简称“办学机构”)。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是超越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探索。合作办学模式。与现有的中外合作办学相比,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主办方。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贸港办学无需境内教育机构参与办学。但是,境内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通过提供土地、校舍、资金等资源参与办学。二是办学水平。办学机构仅限于提供理、工、农、医等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必要时可以实施专科教育。三是学校治理。学校在决策机构人员构成、招生、教学、学术治理等方面拥有较大自主权。
据了解,办学机构除享受《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规定的优惠支持政策外,还可享受《海南省实施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自由贸易港。
储朝晖表示,这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零关税”、引进高端人才15%的个人所得税上限、以及更广泛的免签入境政策便利外国人居留等,所有这些都是基于校园治理的具体细节。为其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在海南自贸港境外教育机构完成的高等教育学历与普通出国留学或国内统招有什么区别?
《规定》 明确办学机构颁发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学历证书应当与其所属国家(地区)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相同,并应当并在该国家(地区)得到承认。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被教育机构录取的学生,应当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登记其学籍和学历。鼓励办学机构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互派学生,互认学分。
褚朝晖表示,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贸港独立运营是一项创新,需要稳步推进。因此,本次试点仅限制办学范围,开展理工、农、医等专业教育。这也是内地高等教育改革的一次机遇。这一计划能否全面提升我国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