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司法部获悉,6月9日,司法部发布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关于报名考试区域,公告明确,报名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时,报考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考试区域进行报名。如果部分考区报考人数达到名额上限,报考者可以选择其他考区。
关于考试答题所使用的语言,公告明确,考生应选择使用汉语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试卷参加考试。同时,鼓励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试卷的考生在主观考试阶段选择中文试卷并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之一答题。少数民族语言试卷实行同分及格政策。
在考试方式上,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电脑化考试。对于因身体、年龄等原因确实难以参加机考的考生,将保留主观试题的纸笔答题方式。
同时,公告明确,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放宽政策,继续允许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届应届本科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取得按期申请相应专业学位(包括副学士学位、三级学士学位等、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到研究生)。
据悉,报考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具体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向司法部或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查询或咨询。 (人民日报记者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