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方怡君)为提醒考生避免落入“野鸡大学”陷阱,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2019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今年共有45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具有招生资格。
据了解,目前北京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可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
为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北京市教委要求,民办高校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核准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称或以二级学院或其他内部机构的名义对外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同时,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学历或非学历)、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合法,不得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内容。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市教委备案,学校以各种形式(含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或广告的内容应与报市教委备案的内容一致。
需要提醒的是,北京市民办高校的入学通知书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规定,考生参加当年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由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录取学校寄发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另一类是由民办普通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组织,招收非学历教育学生,由学校寄发的非学历教育学习通知书。
北京生源在接到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后,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外地生源可向所在地区高招办进行查询。
新京报记者方怡君校对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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