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贴,事关学费补偿

新闻资讯2024-05-08 03:28留学世界

留学文章开头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发布的

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

学费补贴,事关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大学生在我市基层单位就业将返还学费

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

研究生最高12000元

根据《通知》,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以下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所获返还资金首先用于偿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

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盐城市大丰区。另悉,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分学年确定。

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标准

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

2023年,江苏将进一步规范学费补偿工作管理,所涉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建立与基层用人单位的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学费补偿工作各个环节、流程的审核把关,确保高校学费补偿工作实效。对于弄虚作假的教育部门、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补偿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点击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

来源:江苏教育厅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免费获取留学方案
请选择国家
英国
美国
澳洲
加拿大
韩国
日本
新西兰
意大利
请选择
高中
本科
硕士
MBA
博士
其他
请选择省
广东省
浙江省
江苏省
北京市
上海市
重庆市
四川省
山东省
安徽省
河北省
湖北省
河南省
湖南省
陕西省
福建省
山西省
江西省
云南省
天津市
海南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贵州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港澳台地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