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亚马逊越来越火,越来越多人开始重视欧盟商标。亚马逊在欧洲有多个站点,因此欧盟也因此成为亚马逊卖家们商标申请的热门选择。今天介绍欧盟商标的检索和异议程序的特点。
一、商标检索的国家
进行欧盟商标申请的第一步,就是要进行欧盟商标检索。然而欧盟有27个成员国(分别是奥地利、保加利亚、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克罗地亚、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塞浦路斯、比利时、卢森堡、马耳他、荷兰),但是仅检索欧盟商标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到商标在各成员国的申请注册情况。如在其中一成员国存在国家申请,在先权利人也可以基于此国家申请对欧盟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二、商标检索的范围
首先,一个欧盟商标申请如果获得注册,则视为在上述27个成员国获得保护,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在某个成员国注册该国商标,但如获得注册,则仅在该国获得保护,实践中,单独成员国的注册并不一定比欧盟商标注册便宜;其次,欧盟知识产权局在进行实质审查(近似审查)时,不会因为出现了近似商标而主动地驳回商标申请,而是会向近似商标权利人发一份通知(如下),大概意思是:近日,我局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发现了某商标和你的商标很近似,你有权在异议期内去异议,具体的商标信息在下面了,后续如何对付它就看你了(如果没有收到你的异议申请,异议期一过我局就核准该商标的注册了)。
三、异议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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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议初审阶段
这是一个形式的审查阶段,任何人自商标公告日起3个月内都可以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简称“内协局”或“OHIM”)提出异议,不能对公示的商标提出延迟异议。一般情况下,所有提出的异议都会通过该阶段的审查,需要7-14天或更短的时间。异议受理条件为:
1)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商标相似,并且在产品或服务上构成相似;
2)欧盟的在先商标已经有很强的知名度,即使产品或者服务不相似,但是申请商标会被认为故意利用在先品牌的知名度。
2、冷静期(cooling-offperiod)
OHIM对异议请求通过审查后,会发函通知被异议方异议成立,随即正式进入“冷静期”。在这个阶段里,双方当事人可以和平解决异议,可以通过协删除相关小分类或是取得异议方的许可同意书,愿意让两商标可以共同存在欧盟市场中。冷静期为2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至24个月,但需在冷静期届满前向OHIM提出请求。
3、对抗期
如果在“冷静期”内异议双方未达成协议,被异议将在“冷静期”结束日起1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异议程序正式启动。在这个阶段里,异议人可以提出进一步的事实、提交支持异议的证据材料,对抗期为两个月。
4、证据交换期
如果被异议人进行回复,OHIM给予双方当事人另外一段时间提交相关文件,通常是两个月的期间。否则,欧盟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异议人提交的证据作出裁决。
5、异议结束
在这个阶段里,双方当事人完成提供材料后,通常在4-6个月内,OHIM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接着对该裁定可以进行上诉。
四、如果输了判赔怎么办?
如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在异议程序中输掉了,官方会判被异议人承担大概一定的费用(决定如下),但是在实践中对于该部分费用的执行有一定难度。
总的来说,欧盟商标的审查较为宽松,除非是撞上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驳回发出。但是,对于异议的风险把控是无法完全预见的,即使是代理人和审查员认为不近似的商标,在先权利人仍然会提出异议。同时,在先权利人疏于对在后商标的监控和管理,即使在后的申请与之近似,他也可能会漏掉而不提出异议。欧美法系中商标作为一种私权,审查机关非常尊重权利人的意思自治,所以在异议期前也可以通过双方律师进行磋商达成共存哦。如果您有正在申请中的商标面临可能被异议的风险,可以与我们联络,为您进行分析或者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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