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澳大利亚永居政策保持关注的人们,近期打开澳大利亚移民局官网,会发现关联191签证的网页上多了一条醒目的提示。该提示指出,191永居签证的申请没有最低收入要求,主申请人必须提供资质签证(比如491签证)所允许的五年有效期内三个财年的,由澳洲税务局出具的评税通知单。已正式提出申请的主申请人应确保自己提供了这三份通知单。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最低收入要求。这里牵涉到两个概念,一个是TSMIT,即临时技术移民收入门槛,这个指的是澳洲雇主在雇佣技术工人时所需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先前一直是每年53900澳元,从今年7月1号开始,上涨到每年70000澳元。
需要注意的是,未改革前的191永居签证是有最低收入要求的,跟TSMIT也有很强的关联性,却并不等同。这里涉及到第二个概念,叫应税收入,它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减去抵扣税款。说白了,应税收入即是个人或公司的总收入中被政府认为需要纳税的部分。之前191永居签证涉及到的最低收入要求指的是每年的应税收入不低于53900澳元,而新政推出后,这个最低收入要求被取消了。
还有一个事情得理清楚,我们知道491签证这种临时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五年,那什么才算有效期内的财年呢?核心的概念在于relevantincomeyear,中文译作“相关财年”,而澳大利亚的财年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
根据澳洲移民法对相关财年的规定,在191签证递交前某个财年已然结束,在全部或部分的某个财年中申请人执有偏远地区临时工作签证,同时满足这两项要求的即是相关财年。
比如说申请人在2020年8月6日拿到了491签证,2023年7月5日递交191签证申请,那么可供提交评税通知单的三个财年为2020.7.1-2021.6.30,2021.7.1-2022.6.30,2022.7.1-2023.6.30;而假如申请人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申请191签证,2022.7.1-2023.6.30这个财年是不能算在里面的,因为该财年在递交191签证申请前尚未结束。
澳大利亚官方之所以出台这样的利好政策,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整体层面对技术移民政策的定位并不适用偏远地区技术移民这一特殊情形。澳大利亚抬高临时技术移民门槛的初衷是引入高学历、高技能的国际技术工人,避免过度挤压当地人在劳动市场中的生存空间;偏远地区技术移民的战略意图却是适当降低对申请人的要求,以期换得澳洲偏远地区的发展和繁荣。
那么,在偏远地区技术移民的相关举措上,澳洲政府就不能“既要又要”,而只能做出权衡:不再对偏远地区技术移民做最低收入上的要求,而是通过三个相关财年的评税通知单所反映的连续状况,对申请人的工作实态予以掌握,并决定是否给出永居。
也就是说,全澳大利亚境内,除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黄金海岸以及珀斯这五大城市之外,其他地区均可申请491偏远地区技术移民签证,满足相关条件后,即可申请191签证转永居,无最低收入要求。
在更广阔的空间上,换取一个踏实的未来,不失为一个良性的抉择。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