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版《信用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企业比较关心的问题,本文给出了答案。
新版本《信用办法》的适用企业范围是什么?
A
新版《信用办法》适用于经海关注册备案的企业。
新版《信用办法》中信用等级是如何分类的?
A
新版《信用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类:高级认证企业、在海关登记备案的其他企业、失信企业。新版《信用办法》优化了信用评级,突出了“抓两头、促中间”的管理原则。
同时,明确高级认证企业为中国海关“认证经营者”(AEO),更好地对标国际规则。
新版《信用办法》如何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A
新版《信用办法》规定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高级认证企业是海关认证的最高信用等级,享受最便利的待遇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企业是海关认定的最低信用等级。
实行最严格的管理措施;其他中间企业无需认证或认可,海关实施常规管理措施。海关企业信用评级更加简化,普惠措施对企业适用更加广泛。
新版《信用办法》对高级认证企业有哪些优惠管理措施?
A
新版《信用办法》整合了低检验检疫抽检比例、低原产地抽查比例、优先对外推荐注册等检验相关业务领域的优惠政策,给予高级认证企业多达12项优惠便利措施。
内容涵盖注册登记、进出口通关、后续监管、外部推荐等海关管理环节,为高级认证企业提供更全面的优惠待遇。
新版《信用办法》对失信企业有哪些管理措施?
A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新版《信用办法》将失信企业管理措施由8项减少至4项,其中进出口货物查验率达80%以上,加工贸易业务将得到充分保障。
提高对企业的检查核查频次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信用办法》新版认证标准是什么?
A
新版《信用办法》明确了海关认证“1 N”工作模式,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同时满足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新版《信用办法》中规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哪些?
A
相关资料包括: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相对应的企业体系文件、实施记录、自我声明等。
高级认证企业未来需要重新认证吗?
A
新版《信用办法》将高级认证企业的“重新认证”调整为“审查”,审查程序和要求将适度简化和优化,审查期限为5年。同时,为有效防范风险,海关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不时审查有风险的高级认证企业。经审查,不再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海关将出具未通过审查的决定,并收回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信用办法》新版本有哪些新变化?
A
主要有四点变化:刑事犯罪限于海关查处走私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删除“因被海关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单超过90天”和“以海关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向海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新版《信用办法》中新增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是信用管理的新台阶?
A
海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是单独的信用管理层级,而是一种管理手段。
进一步加强对违反《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条例》《进出口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或走私固体废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进口固体废物被海关处罚250万元以上的失信企业的惩戒管理。
并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修复条件是什么?
A
未被海关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企业,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以向海关书面申请信用修复。
根据失信行为的危害程度,海关设置了修复失信企业的三个条件:因走私被海关处罚,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认定为失信企业,
应当适用失信企业管理一年后,方可向海关申请修复;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而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
应当适用失信企业管理6个月,方可向海关申请修复;因存在逾期未缴纳税款或相关罚没行为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应当先适用失信企业管理三个月,再向海关申请修复。
新版《信用办法》中,海关会主动修复哪些失信企业?
A
连续两年失信企业未再次失信,海关主动对失信企业作出信用修复决定。对已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
文/戴(济南海关)
文章来源于2021年11月《信用办法》杂志。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要求请咨询主管海关。
编辑:常
审校:王国秀
出品:中国海关融媒体中心
提交电子邮件:569613217@qq.com
(休米的投稿账号与电子邮件地址相同)